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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3000字篇1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得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在打白骨精这一回里,他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是凡人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这一路上他们经历艰难险阻,不管多累,多饿,不管妖怪是多么的阴险狡猾他门都一一打败他们,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从书中我们会悟出许多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西游记》读书笔记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回《西游记》,第一次读时,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有趣的情节;后来再读,对书中的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就有了一些看法。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的善良、调皮、机灵、法力无边、对各天神说话时的直率、打妖怪时的执着(尤其是在三打白骨精那一回)和对兄弟、师傅和猴子猴孙的情谊。在唐僧师徒四人中,孙悟空经常第一个发现妖怪,可是他的师傅唐僧却总是轻易地被那些装扮成好人的妖怪欺骗,而对打死妖怪的悟空念紧箍咒惩罚,甚至不顾他的解释把他赶走。悟空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听师傅的话,没有死皮赖脸地跟着师傅。但是当八戒又来找他帮忙时,他一听到师傅有难,就不记前嫌、义无返顾地跑去救师傅,没有半句怨言。
他虽然天生比较冲动,性格比较火爆,但是在我看来,那些人都是罪有应得的,都是些杀人无数的强盗啊,暴君啊等等,可是相信佛教的唐僧却不信,他不管怎么样都不让悟空杀人,却不去管那些恶人去害人,我总是觉得悟空很冤枉。唐僧在他们师徒四人中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他总是被妖怪抓走。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 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悟空,我想,他一定已经去另外一个西天了。
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不仅念紧箍咒,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
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不仅不要快速到达西天而不让悟空自己飞去取,甚至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也从没让悟空帮他飞过。唐僧在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他,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这是因为他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信念吧。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大肥猪,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就是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许多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回来却随便找个借口说个谎想敷衍过去,但总是被机灵的悟空识破,被整得很惨。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上总是想这想那,而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这类丧气的话。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
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作用,如:在师傅被白骨精抓住时,他来到花果山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了出来,最后,把师傅救了出来。所以我觉得八戒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也会有智慧的火花。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虽然没有悟空那么厉害,但是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而且,在师徒四人中,他是除了悟空以外最警觉的人,也可以提醒一下师傅。虽然《西游记》已经很老了,可是我相信它的魅力会经久不衰,因为这师徒四人,实在各有妙处,很吸引人。
读后感3000字篇2
每个人都有理想和追求,都有自己的梦想。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以为,实现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
这是习近平主席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的讲话,“中国梦”一经提出,无论在学术殿堂,还是茶肆坊间;无论是国内社会,还是在国际舞台,都成为人们议论的热点话题。中国银行做为现代化强国的金融重器,同样拥有自己的中行梦,中行梦是“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转型求实、变革图强,把中国银行建设成为新时代全球一流银行。”新时代的中行梦是倡导担当、诚信、专业、创新、稳健、绩效的价值观,是传承和弘扬中行百年文化,是三十四万中行员工的共同盼望,更是服务人民美好生活、民族伟大复兴的深沉力量。实现中行梦,必须坚持科技引领。个人金融业务要不断丰富拓客场景、协同线上线下双渠道,以手机银行为载体,打造综合金融移动门户,让客户一机在手、共享所有。
实现中行梦,必须坚持创新驱动。个人金融业务要紧盯市场趋势和客户需求,颠覆传统找方法、打破常规看问题,加快渠道创新、产品创新、业务创新,做行业先行者。
实现中行梦,必须坚持转型求实。个人金融业务要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基础,深挖存量业务潜能。同时突破业务发展壁垒,全面转型拓市场,激发业务活力。
实现中行梦,必须坚持变革图强。个人金融业务要有忧患意识,力求走在时代最前沿,增强变革勇气,打破“牢笼”,深入适应全行思想变革、机制变革和组织变革。
我刚刚接棒个人金融部总经理,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紧张激烈的市场竞争、日新月异的科技变革,我深知个人金融业务要想取得大发展,必须要有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决心,个金条线全体员工也必须努力拼搏、奋发图强、锐意进取。新时期的个金业务应不仅致力于服务中国人民、更应该造福世界人民,不断凝聚中行力量、弘扬中行精神,始终贯彻全行“业务发展推进器、资产质量压舱石、创新转型增长点”的战略定位,坚持以“三个50%”战略目标为指引,做中行奋斗者、时代弄潮儿,为实现伟大中行梦贡献一份力量。
读后感3000字篇3
煮一壶清茶,捧一本《石头记》,静坐于房檐下,细品书中内涵。世人对它的褒贬不一,各有其感。
有人道,红楼一世界,世界一红楼。鲁迅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
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讲述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爱情故事。
书中描述道“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他打趣道,这个妹妹他好像哪里见过,还送了“颦颦”二字。
可见,贾宝玉对林黛玉的第一印象极好。而林黛玉对宝玉的第一印象也不错,“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嗔视而有情。”
她心想在哪里见到过宝玉,没有想到宝玉先说了出来。这可见两人是一见钟情。
贾宝玉对薛宝钗没多大意思,倒是薛宝钗对宝玉有点意思。在府中,众人偏爱薛宝钗,认为黛玉的容貌和性情都比不上宝钗。
宝钗容貌美丽,品格端庄,深得下人之心;黛玉有些孤高自许,目下无尘。但在宝玉眼里,黛玉是一个柔弱风流,才情甚高的一位知己,灵魂的依靠。
为什么呢?话说宝钗和黛玉的才情不分高低,且宝钗又明事理,得人心,这是黛玉所不及的。并且宝玉也曾对薛宝钗动过情,书中描写“宝钗,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又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可见薛宝钗长得比林黛玉还美。
可惜的是,在生活中,宝钗并不是像黛玉一样真情流露,而是常常深隐心机。她表面上端庄贤淑,完全符合封建淑女风范,但实际上她期望着“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温柔敦厚的仪范中掩盖的是“欲偿白帝”的野心。
她希望宝玉能走仕途,始终无法认同宝玉“平等、自由”,蔑视功名利禄,厌恶八股的观念,也绝不会支持宝玉反封建礼教的言行。这才导致宝玉对宝钗的感情断裂,对她没有了爱情,更多的是尊敬,选择了黛玉作为自己的人生伴侣。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好一个“金玉良姻”,好一个“木石前盟”,到最后“金玉良姻”还是抵不过“木石前盟”。“金玉良姻”是物质的,“木石前盟”是情感的;“金玉良姻”是后定,“木石前盟”是前定;“金玉良姻”是人为,“木石前盟”是天然。“木石前盟”在那个社会始终是不可能实现的,那只能是人生的一场梦,梦醒了,人生也结束了。
有个人不能忽视,那便是伺候他的丫鬟--袭人,她在《红楼梦》中出场次数比林黛玉、薛宝钗还要多,可谓重要。
袭人,本名珍珠,从小因家贫被卖入贾府,原是贾母的婢女,后又服侍史湘云几年。贾母素喜袭人心地纯良,恪尽职守,将她与了宝玉,王夫人将她作为姨娘的后备人选,后逐渐成为宝玉丫头中的领头人。
宝玉因见她姓花,故取陆游诗句“花气袭人知骤暖”之意为其改名为“袭人”。袭人对人和气,处事稳重,工作认真,富有心机,在大观园里众人是人前人后的夸奖她,是出了名的贤人。
心中亦有些痴处,她服侍谁,心里便唯有谁。她是整部书中唯一一个与宝玉发生了“云雨情”的女人,并且她还曾得到王夫人“准姨娘”的认可。
后来的两人交流仅限于生活上,心理越来越隔膜,以至宝玉在递送旧手帕给黛玉时,都特意支开她,让晴雯去送。在晴雯死后,宝玉甚至怀疑起袭人来。在“金玉良缘”成功逆袭后,袭人也很快被宝钗逐出,临别留下“好歹留下麝月”的话。
最后,袭人嫁与了戏子蒋玉菡,留下了耐人回味的判词——“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片段莫过于黛玉葬花。黛玉葬花应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爱情的高潮部分,从两人再续前缘在贾府相遇后一见钟情,再到两人的爱情终结,一路磕磕绊绊颇多。
从情侣间的小打小闹,到林黛玉的内心由稚嫩转向成熟,葬花这部分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转折点。在这之前有一个小背景,林黛玉担心贾宝玉是否被贾政责骂,便心揣不安去寻贾宝玉。
不巧,贾宝玉屋里的丫鬟正在闹情绪,叫了两次也没能等到人来开门,转眼就看到贾宝玉送薛宝钗出来,还有说有笑。林黛玉本不是个能够容忍封建制度下男性三妻四妾的女子,自然气不打一处来,回到潇湘馆后也是哭了一夜,正巧次日又是他们约定的“葬花期”。
进而就是贾宝玉听到的《葬花吟》:“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处诉。手把花锄出绣帘,忍踏落花来复去?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岁闺中知有谁?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闷杀葬花人。独把香锄泪暗洒,洒上空枝见血痕。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怪奴底事倍伤神?半为怜春半恼春。
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不闻。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落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奴收葬,未卜奴身何日丧?奴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奴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黛玉葬花这部分内容,也是林黛玉和贾宝玉感情的一个极大的转折点,贾宝玉对林黛玉是更近一步,林黛玉对贾宝玉却开始逐渐有了嫌隙。同时,也为薛宝钗的不幸人生埋下伏笔。
?红楼梦》中人物个性鲜明,其最后的结局大都是个悲剧。王熙凤最后落得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下场。
贾元春被幽闭在皇家深宫内,省亲之后,元妃再无出宫的机会,后暴病而亡。
探春对贾府面临的大厦将倾的危局颇有感触,她想用“兴利除弊”的微小改革来挽救,但无济于事,最后远嫁他乡。
贾宝玉被迫娶薛宝钗为妻,终因无法忘怀精神上的伴侣林黛玉,婚后不久,就出家当和尚去了。
薛宝钗只好独守空闺,抱恨终身。林黛玉在贾宝玉婚礼时含恨去世。贾、史、王、薛四家纷纷败落。
贾家无权无势却参与宫闱之争、皇权争夺,拉帮结派却无能力,只能被利用,最后成为替死鬼;
史家在贾母、父亲死后,子孙自销,子孙分散后有能力的勉强维持不消失,但也逐渐退出了权利层;
王家在王子腾死后,也随即消散;
薛家在薛宝钗父亲死后就消散了,只能依附其他家族。
至此,四大家族不复往昔。
?红楼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到了很多,收获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不完美亦成就这完美。“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一个个痴情的女子,一个个多才的人被无情地埋没了。唉!这吃人的礼教!这吃人的社会!
“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读后感3000字篇4
红楼梦,终究是避免不了悲剧的。既然是梦,终究要醒。梦中的恩情、梦中的功名,在梦醒的那一刻,毫无征兆的,烟消云散。终究是一场惊梦,悲喜千般,虚无缥缈。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还是那块石头;离恨天灌愁海太虚境中,也只有一株仙草。甚至,这些地方,都是虚无缥缈!“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连故事,都是作者经历一番梦幻附会出来的。到底说来不过是一场惊梦。红尘中的滚滚厮杀,也不过是窗外的一阵疾风、一时骤雨罢了。
可是,虚幻中又折射着真实。世态炎凉,离合悲欢。荡气回肠,撕心裂肺!富贵荣华转瞬即逝,荣辱自古周而复始。但是细细想来,人生之事,不过百年。一时的境遇又能维持多久?明媚鲜艳能几时,残红遍地,又能几时?“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说来倒都是自然之理。可是,你我毕竟是俗人。不能摆脱俗世的名利,欲脱尘网,却又不能放下声色犬马。指责别人的蝇营狗苟,却又渴望自己能时来运转。真正大权在握的时候有竭力的追名逐利。于是乎,自己变成了自己当初咒骂的尸位素餐的贪官污吏。成日的灯红酒绿,忘记了当初假作脱俗的“人间有味是清欢”。“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到头来,不知这嫁衣裳谁人穿了去。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
其实我并不想说教材上所谓“揭露了封建贵族地主阶级的专制、腐朽及其没落的结局。”我想,真正读过红楼梦的人会真的有一天是世界末日呢?贯穿《红楼梦》的,绝不是四大家族的兴衰,我更赞同周汝昌先生的说法。贯穿红楼的,是情。作者痛恨的绝对是“封建礼教”而不是湘云宝钗这类红楼女儿。把封建社会的没落当作红楼梦的一个内容固然可以,但若是把它当作主题,编教材的人,是不是欠考虑了?所谓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某个阶级的腐朽和没落实际上无可避免。时代总在进步,纵然没有了阶级,又何以知道不是情。我完全相信刘心武考证的情榜的存在。红楼女儿,在此,才算是完整的结局。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红楼梦的主题,是情!怀金悼玉的红楼梦!黛玉痴情,魂归离恨;宝钗痴情,误了终身!
其实,宝钗是个好女孩。她并不像有些黛玉党所说的是木石姻缘破裂、黛玉魂归的罪魁祸首。不可否认的是:薛宝钗确实爱过贾宝玉,或许也真的幻想过自己有一天可以与宝玉结成神仙眷侣。但是,她也绝对不会因为自己的这个想法而不惜搭上黛玉的生命。毕竟,这是薛宝钗,不是吕雉,更不是武媚娘。有人把薛宝钗称为红楼梦中的“冷美人”。或许和花名签上那句“任是无情也动人”有关。但是,清醒的读者都会明白,没有任何一个花季的女孩是所谓的“无情”自然,薛宝钗是有情的,甚至,是多情、是痴情。记得薄命司的楹联么?“痴男怨女,堪叹古今情不尽;厚底高天,可怜风月债难酬。”既然这样说来,进得了薄命司的,不都是怨女吗?怨女,因何而怨?想必也是用情过深,痴情所致吧?我不否认薛宝钗有心机,有城府。但是,你几时见过薛宝钗用她的心机去算计?她的城府,只是表现为她适当的防人之心。黛玉是世外仙姝寂寞林,宝钗是什么?山川高士晶莹雪!世人只看到最终以金玉姻缘收尾,但是,有想过宝钗是否真的就快乐呢?她爱贾宝玉不假,但是,第一她不会以牺牲林黛玉的幸福乃至生命为代价;第二是她也不可能因为自己的爱去自私的占有宝玉。其实,我一直认为真正的爱是梁思成对林徽因的那种。因为他爱她,所以他做的任何一件事都是为了让她开心。哪怕是分手——其实真爱就是这样,所做的一切为了另一方。如果和自己在一起不能让她感到幸福,那索性放她去追寻她的快乐。所谓爱她就不能让她和别人在一起,不过是冠以爱的名义的自私的占有罢了。而且,为宝钗计,她也一定会料到自己和宝玉在一起一定是“到底意难平”的结果。如果这样,她会心甘情愿的赌上自己一生的幸福吗?我觉得,宝黛爱情的悲剧的根源,在于他们生活的那个大家族。尽管如此,宝玉也好,黛玉也罢,她们,是不可能离开也离不开那个钟鸣鼎食之家的土壤的。正如现在说贾宝玉如何痛恨那个封建地主阶级。我想,说出这样的话的人无外乎两种,一种是为现代政治摇旗呐喊的文化流氓,另一种是受了文化流氓误导的读者。你想一下,贾宝玉出身在那样一个阶级,他又怎会痛恨自己的出身之处呢?这,合乎人情吗? 相反,我觉得宝玉在失去这一切以后反而会怀念那个封建大家族给他提供的资本。所以,有学者考证,红楼梦是封建家族的挽歌。作者写这部书的时候,是怀着无限的因自己无力扶大厦之将倾,而最终使自己的家族土崩瓦解的愧怍与忏悔之情来写的。作者曹雪芹,当然,某种意义上就可以看作贾宝玉。但是记住!只是某种意义上。如果说红楼梦中所有的人物都有原型而且与与原型完全一样,所有的情节都真实发生过,这是不是太贬低曹雪芹的能力了?再说封建的家族,有学者认为金玉姻缘完全是贾府内部几大利益集团斗争的结果。——就是说,宝玉最后娶谁和宝玉想娶谁没有任何的关系。宝玉、黛玉,包括宝钗,不过是王夫人、薛姨妈、贾母、王熙凤相互争斗所得出的结果罢了。既然这样,就可以说: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都是牺牲品,而真正得益的,是其他人。可是,她们的利益,又维持了多长时间呢?最终贾府败落,他们的既得利益自然也烟消云散。正应了王熙凤判词里的话: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红楼梦自然不止是爱情悲剧,还有家庭悲剧甚至时代悲剧。总之,大荒山无际崖青埂峰下的那块顽石在人间,经历的更多的是世态炎凉。红楼梦,是个令人荡气回肠却更撕心裂肺的故事!因此,我们对其中的人物,也不应太过挑剔。红楼女儿,既都在薄命司中,命运是不幸的,遭遇是可悲的。后人给予她们的,更多该是理解与同情,而不是嫌了这个(黛玉),又恨那个(袭人),说这个太张扬(晴雯),又烦那个太狠毒(凤姐)。红楼女儿都不是完美的,但都是可悲的!芳魂有感,情痴抱恨!对她们,何必太苛求呢?黛玉有高洁之处,袭人也是个痴子;晴雯率真可敬,凤姐精明强干!红楼群芳,无一人不可爱,无一人不可怜,纵有错处,何必抓着不放呢?
有一段话,我是喜欢反复引用的。大约是旧式文人共同的感悟吧?是说人生三恨:“恨鳆鱼多刺,恨海棠无香,恨红楼未完!”前两项我倒觉得没什么,只是这最后一项,我倒是有深切的体会。想来古人与来者,大约都会有这样的感叹吧?而从另一个角度去想,如果红楼梦真正完结了,又怎么会有现代层出不穷的续书呢?或许,红楼梦未完,留个谜题给后人去猜,才是最好的结果吧?尽管如此,我还是想引用畸笏叟在第二十二回的批注:此回未完而芹逝矣,叹叹!现代红学家多半否定程高续本的后四十回。我也自然相信后四十回不符合曹雪芹的意思,但是,作为一个庸俗的读者,我倒是情愿相信大部分高续本的结局。我不忍心看到最终凄凉的场面,感谢高鹗最终加了个兰桂齐芳的结局。而最终的抄家这一节,也有了,不算脱离了悲剧的结局。悲剧,加基本上大团圆。这固然为红学家所不齿,但是作为普通的读者,我还是喜欢这样的结局的。我对高鹗比较不满的地方,主要是三处。第一处写贾母对黛玉态度的转变,第二处写妙玉的结局、第三处是写真如福地,完全是道学先生的手笔了。
我并不是一个客观的人。读红楼梦,自然有我的偏爱。和很多读者一样,我是个黛玉党。所以,我最喜欢的人物,第一是黛玉,不过,我最偏爱的,应该是妙玉。或许很多读者并不喜欢妙玉,认为她虚伪、孤傲,我倒是觉得,这是妙玉的高洁之处。怀有这样看法的读者,倒是应了妙玉判词里的一句话: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说红楼梦是一面镜子,对妙玉这样看法的读者,可在这句判词中照出自己了?我觉得,红楼梦中的人物,是没有高下的,以我的审美来看,宝玉、黛玉、妙玉可以并列第一。当然,这个排名,在于人。
林语堂先生曾经打算把红楼梦翻译成英文,结果,准备了几个月之后却发现这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于是仿照红楼梦的行文写成了一部英文小说:moment in peking(曾译作《瞬息京华》,现多译为《京华烟云》)但是,从人物刻画等多个角度来看,它和红楼梦比起来还是逊色得多试想连林语堂这样的文学巨匠去模仿都不能和红楼梦同日而语,何况其他人呢?我自然也不敢说去续红楼梦之类的话。只把日常读红楼梦所得到的感悟以人物为分法集合在一起,留着以后看看自嘲罢了。
读后感3000字篇5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确,作为一个从古至今都依赖着农业发展到今天的国家,农民的比重很高,农民也对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也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以前对中国的农村和乡土似乎没有太多的感想,但读完乡土中国后,却感觉中国的乡土社会都是与书里讲的大同小异的。
农民的命根子是土地,正是世世代代的农耕生活养活着在这片乡土上生活着的农民,所以中国对土地的依赖,造就了这样的乡土社会,现在的“土”是贬义词,似乎带有点蔑视的味道,但我却觉得不然,土字就是代表着泥土,“土”就是乡下人的命脉。从前的农村生活,家家户户春播秋收,挖土豆、插秧、割麦、剥包谷都是我所经历过的。土地是神奇的,你对他有一份付出,就会得到一分收获。乡下生活好像也不用怎么花钱,记得以前家家户户都有井,春天在鸟语花香中播种,到了秋天便收获,家家有几颗枣树、核桃树、桃树。柴火上山坎几颗青?木,玉米棒棒也可以拿来烧,逢年过节买点糖果,添件新衣便是了。可见,“土”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是有一定道理的。
费孝通先生分析: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原因大概有:一是每家的耕地较少,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耕地距离不会太远。二是水利灌溉需要,聚在一起,合作方便。三是为了安全,聚在一起为了保卫。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平分了家里的土地,一代一代的在一个地方增长人口。正是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导致了人被固定在那里。在时代洪潮的席卷下,从乡土时代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乡土时代的生活方式处处体现出了弊端,陌生人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对的,于是“土气”便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以往那样每逢农忙时节,约定俗成的家与家联合在一起收获,今天在张三家割麦,明天在李四家打瓜,没有报酬,就是在一起吃口饭的生活方式一去不复返了。现如今的乡土文化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渐也在更新,摈弃了传统的一些不适用的、不好的,遗留下一些人情的温度。
学者将中西方文化作比较,西方社会,在美国,农场主都是一个人掌管着方圆几百上千亩的土地,一家人孤独的生活,是因为处于初期,本就地广人稀,所以西方强调的是独立意识,负责意识,西方社会争得是权力,而我们的社会讲的却是交情,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就是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看中团体,公私分明。但中国则不然。
乡土社会在时间中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成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不必计划,所以时间自然会给我们选择出最适合的生活方案,我们每个人也正如作者所说,教师不应当只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所以,找到自己在社会中的真实定位,为社会的推进与变化积极助推便是。作为一名检察工作者,我们更有温度的执法,站在乡土社会的实际中,处理每一个案件,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那么社会矛盾将更少,社会将更加和谐,群众的获得感将更加强烈!
在这也希望,我们的乡村依旧美丽,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读后感3000字篇6
1978年的阿富汗喀布尔,繁华的集市、成群的羊群、嬉闹的儿童。一只蓝风筝躺在天空上,贪婪地吮吸着鲜美的空气,一年一度的斗风筝比赛就要开始了,当地儿童流行的玩法是自己的风筝骤升急降用韧劲切断其他风筝的线,切断风筝多者为胜,这算得上是孩子们在这个存在着阶级的地方最公平的游戏了。
主人公阿米尔是阿富汗富商的儿子,独生子。但玩伴哈桑是不幸的,他的母亲在生下他几天后就跟着江湖艺人跑掉了,身为哈扎拉人,面对着种族歧视,哈桑忍受着好多,天生的兔唇,以及哈桑的父亲阿里,常被人叫成吃人的巴巴鲁,对于一切,他都逆来顺受。每天早上,他会为阿米尔准备早餐,一杯加了三块方糖的红茶,烤好的馕饼,涂着甜果酱,然后趁着少爷在用早餐时,一边熨衣服,一边和少爷交谈两句。哈桑的弹弓打得很好,总是可以解救阿米尔。
阿米尔12岁那年,他和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阿米尔将对手通通打败,然而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最后被他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哈桑在路上拼命奔跑,要为阿米尔捡到切断的一只漂亮的风筝,阿米尔追随着他却没看到风筝掉落,怀疑地问哈桑:你怎么知道风筝会落到这里呢?哈桑淡定地回答:我就是知道!我从没对你撒谎吧?我怎么知道?阿米尔淡淡的说。哈桑回答:如果有,我宁愿吃泥巴。阿米尔疑惑:你真会那么做?哈桑坚定地说: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但是你真会让我这么做么?阿米尔笑了:你疯了吗?你知道我不会的。哈桑说:我知道!只要你要,我会付出所有去满足。那是因为我相信,你不会随便要求。
阿米尔高兴时,会出钱带哈桑去看电影,两人最兴奋的就是和电影中自己的偶像一起说出一段电影台词。看完后两人勾肩搭背蹦蹦跳跳,梦想去伊朗与偶像不期而遇。阿米尔高兴时,在树上刻字,刻上自己也刻上哈桑的名字阿米尔和哈桑统治喀布尔的苏丹王。阿米尔高兴时会给不识字的哈桑念故事,念哈桑最喜欢的罗斯托马和苏赫拉布。阿米尔还会故意捣乱,让哈桑用弹弓射击正在睡觉的狗,尽管不愿意,但哈桑还是照做。有一次,他俩出去玩,遇到了阿塞夫,一个身材高到面相彪悍的孩子,他仇视哈扎拉人,认为他们弄脏了阿富汗的血统,他要动手收拾阿米尔,因为阿米尔和哈桑做朋友,因为是阿米尔纵容了这些人还在他们家。哈桑举起弹弓,威胁阿塞夫放他们走,不然把它变成独眼龙。阿塞夫放弃了,他们逃掉了。
酷爱写作的阿米尔写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人,他的眼泪可以变成珍珠,于是他杀了自己的太太,因为这样他就可以一直哭,就能够变得富有。哈桑忍不住问道:为什么一定要杀自己的太太?阿米尔说:因为他的每一滴眼泪都可以变成珍珠啊!哈桑就问:那他为什么不去闻洋葱就好?然后阿米尔沉默了。
尽管哈桑有着阿米尔没有的善良和想象力甚至幽默感,却一直都是阿米尔忠实的崇拜者。当阿米尔否定怀疑自己时哈桑说:我喜欢看你写的故事,一点儿也不蠢。低姿态的并一定是弱者,而是更在乎的那个人。可是为了给阿米尔追到那只掉落的蓝风筝,哈桑被曾用弹弓吓退过的男孩欺辱了。阿米尔碰巧看到,却无法克服内心怯懦而丢下哈桑自己跑开了。。。。。。两人再也无法回到亲密无间的从前,阿米尔曾试图激怒哈桑,所以曾经一起做梦一起读书的柿子树下成了他想要激怒哈桑的战场,还手啊!哈桑你这个懦夫!阿米尔喊道。可哈桑捡起柿子抹在自己脸上径直走开。于是阿米尔只好想办法诬陷哈桑偷了他的手表,借此激怒哈桑,以缓解心内的愧疚。当被阿米尔父亲问道时,哈桑没有反驳,直接承认是他偷的。此后,哈桑被父亲阿里带走,两个朋友再也没能见上一面。。。。。。
阿米尔的父亲一直认为阿米尔身上欠缺了某种东西,他认为一个不会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后会变成什么都没法保护的男人,可是他也知道小孩不是涂鸦书,没法总是涂上自己喜欢的颜色,他永远都不会是第二个你。尽管如此,为了给阿米尔更安全的环境和更好的未来,在苏联入侵后,父亲抛弃在祖国富裕舒适的生活,带着阿米尔来到巴基斯坦然后辗转去了美国。父亲以在跳蚤市场做买卖为生攒钱帮助阿米尔完成大学,他希望阿米尔从事医生职业,而阿米尔一直都热爱文学,最终父亲尊重了他的选择,帮助他娶到喜爱的女人然后有了自己的家庭,最后积劳成疾患癌症去世。其实我们很难理解父亲的矛盾性格,他能够在1979年苏联军人调戏侮辱同车妇女时,冒着吃枪子儿的危险挺身而出,却一生都无法承认自己与哈扎拉族仆人阿里的妻子私通生下了的另一个儿子哈桑。
直到有一天,父亲曾经的好友拉辛汗给阿米尔打电话,要求他回去看看,说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所以阿米尔决定回一趟阿富汗,当他到达阿富汗时,他不得不伪装上做作的大胡子,穿过被战火销蚀的土地,一路向着儿时的回忆行进。终于到了阿富汗,阿米尔看到一对男女因为犯奸淫罪被乱石打死,看到以前郁郁葱葱的树木因为怕有狙击手都被俄国人砍光了,变得光秃秃的荒芜,孤儿院里好多拄着拐杖的小孩嬉笑着单腿奔跑。儿时的阿富汗成了恐怖主义活动的场所,xx惨无人道的统治,让人质疑这个民族还有没有翻身的余地!故地重游,阿米尔发现了许多秘密阿里是不孕的,只是因为爸爸和阿里的妻子睡过之后,才有了哈桑,所以哈桑是阿米尔的弟弟,终于明白爸爸为什么会在阿米尔提出换仆人后那么生气。
哈桑有个儿子叫索拉博,哈桑和妻子被杀害后只剩下这个小男孩,阿米尔决定赎罪,决定带走索拉博,给他更好的生活环境。而关着索拉博的,又是阿塞夫,他们把这个孩子也欺辱的不成样子,在阿塞夫和阿米尔打斗的时候,索拉博救了阿米尔,武器仍是弹弓,铜球射到阿塞夫的左眼中,这一次果真成了独眼龙。阿米尔也终于将索拉博从残酷的生活中解救了出来,带他回到了美国。
带索拉博回家后,岳父担心邻居向女儿投来异样的眼光,但阿米尔坦然地说:你就说我的父亲睡了仆人的老婆还生下了孩子,也就是我弟弟哈桑,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就是我侄子!他还在乖戾的岳父面前直言:以后在我面前,不准再叫索拉博哈扎拉人!这些都是阿米尔突破世俗遵循内心的成长,一个人的罪过需要加倍的偿还,这偿还除了鲜血的代价,更多是长久的心灵的折磨。阿米尔的妻子因为年少时的冲动,一辈子无法拥有自己的孩子,阿米尔因为年少时的懦弱,辗转回阿富汗寻找侄子,头破血流历尽险阻才带回索拉博,而他还准备用更长时间和妻子一起努力弥补索拉博心中的创伤。
风筝象征着什么?美好的希望、心中的信仰和是非善良。哈桑曾是为阿米尔追风筝的人,阿米尔是他心中值得他肝脑涂地的好朋友,现在阿米尔才明白这一点,于是他开始做为索拉博追风筝的人,善良和勇气在他身上苏醒,他正在追寻他自己的那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说起哈桑:有人说他追的是风筝的影子,但是他们并不像我这里了解他,他并不是在追风筝的影子,他就是知道,就这么简单。
近来,我渐渐明了,比起那些轰轰烈烈、海誓山盟的爱情,友情更让人感到温暖和安逸,它会随着时间的行进愈酿愈浓,愈酿愈烈。试想,谁会是为你追风筝的人?为你,千千万万次?又到了夏天,即将毕业的人又得挥手道别了,往昔不可追,曾一起许下的誓言还历历在目,明天就要背起行囊各奔东西了,临走时浅浅一笑,道声朋友,珍重!回过头早已泣不成声,因为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相逢,因为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单纯的依赖着这样一群人。时间太有重量,友情岁月里你的安好便是我的晴天。
读后感3000字篇7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扞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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