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个展示我们文学素养和思考深度的窗口,反映我们的成长,通过写读后感,我们能够提炼出书中的精华,将其运用到自己的生活中,实现知识的转化和应用,写文档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高中读后感优秀范文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高中读后感优秀范文篇1
在几十年后的今天,我又一次地与作者_走完了伟大的红色之路。感受到红色中国的美丽、强大。更钦佩于红色中国人民精神的不朽和伟大!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难忘的便是那红军十万八千里长征,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_带领群众开展武装斗争,建立革命根据地。而国民党政府主席蒋介石却仍然坚持推行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方针,决心消灭_及其领导的红军。从1930年起开始对根据地进行围剿。1933年五月,蒋介石组织和指挥对各苏区进行更大规模的第五次“围剿',并决定采取持久战和'堡垒主义'的新战略。_临时中央领导人博古和共产国际军事顾问李德等人采取错误的路线和军事战略,致使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红军_放弃中央革命根据地,进行战略转移。在这之后中国红军不畏艰难险阻,过草地,爬雪山,与生死决斗。
在最困难的时刻,大家甚至吃皮带,扒树皮。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伟大的_人仍旧用战士们的血肉拼杀出飞夺泸定桥、四度赤水河的光辉战绩!读后感·在_看来,他感受到红军高度的政治觉悟,他认为红军是中国一支从政治上来说是铁打的军队真正的红军一节中,作者这样描写道:“他们向来都同士兵并肩作战团长以下都是这样以为外国武官这样说,单单一件事情就可以说明红军拥有极大优势的敌人的作战能力。
这就红军军官们习惯说的:弟兄们,跟我来!而不是,弟兄们,向前冲!”同样是六个字,差别却是很大的。第一种是把自己与士兵放在了同一个位置,与士兵心连心,令一种却是把自己与士兵们做了不仅仅是等级上的区分,更是生与死的差别。
红军的长征是历一次大规模的战争武装巡回宣传,是一个奇迹,它体现了_强大的精神世界,非凡的心里素质,而这些也仅仅占了全书的一小部分。也可以说,红军的长征也仅仅占了中国革命的一小部分。但在所有人心中却又不可磨灭的精神作用!
高中读后感优秀范文篇2
晨时的阳光甚是熹微,穿过轻轻摇摆着的枝叶,映在桌上的大小光斑,倒也织成了别具一般的锦衣。我便在这小花园里,拜读了《诗经》——竟像是梦回千年,我也随着《诗经》悟了回生死离别,震了番气势汹涌,奏了曲怦然心动,叹了首国破家亡。
若我提起诗,人人心中必定叨念着冰心的《繁星春水》呀,泰戈尔的《新月集》《飞鸟集》啊诸如此类的。但孰能想到《诗经》呢——这可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古代诗歌的开端呀,还是一部儒家经典。《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所谓“风”,则为各地的民歌,“雅”为宫廷正乐,“颂”为宗庙祭祀的诗歌。
我印象最为深刻的风有两首——《子衿》和《无衣》。“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女子用恋人的衣饰子衿子佩,来借代自己的恋人。而“挑兮达兮,在城阙兮”,描绘的则是女子在城墙上等候恋人归来的焦灼与思念。“子宁不嗣音?”“子宁不来?”“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大量的心理描写,恍惚间仿佛使我踏续回到千年前,目睹了女子在城墙上的张望与守候,爱恋与埋怨。我亦听着那想念倒也传了千里,叫她夫君听见。
不同于《子衿》绵延叙述思念,《无衣》则为一首先秦时代的战歌——“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这是首多么慷慨激昂、同仇敌忾的战歌啊!士兵团结互助,共同抵抗外来的入侵。难道说没有长袍?没有内衣?没有下裳?我与你同穿长袍,同穿内衣,同穿下裳!周王发动xx,修理我的戈矛、矛戟、甲兵,与你同对一个仇、与你一起有所作、与你一起前往沙场!这般的高昂士气,爱国主义精神跃然纸上!说到“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也引起了我的共鸣。“8.12”天津重大火灾爆炸事件,群众们齐心协力互帮互助,献血的预约竟早已排满,各地人民也纷纷捐赠祈福。这就是与子同袍啊!
在《诗经》的雅中,我最爱的则是《白驹》了。这是首别友思紧的曲——“皎皎白驹,食我场苗”洁白有光的白马呀,正在吃我农场里的豆苗。全诗由描写友人的白驹开始引出下文。“絷之维之,以咏今朝”。主人热情好客,对着这位过路的友客很是相见恨晚,渴望挽留他。若在现世,也许会留下各种各样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微信诸如此类。可在古时,友客则为隐世之人,不可写信与他。殷勤好客的主人则想拴住他的白驹,留马为留人。“所谓伊人,于焉逍遥。”“所谓伊人,于焉嘉客。”所说的那个人呀,在这儿可以逍遥。所说的那个人呀,在这儿可是好客人呢。这两句,倒也体现了主人的热情好客,对友客细心的照顾;以及客人与主人的相见甚欢。可是友客终究是婉拒了主人的挽留,骑着白驹而去。已去成相忆,主人唯有依依不舍的遗憾。“慎尔优游,勉尔遁思”“毋金玉尔音,而有遐心。”谨慎您的游乐,可别隐遁不来啊!别爱心你像金玉似的声音,而对我有疏远的心啊!依依不舍之情跃然纸上,飘绪至明年毕业之际,我们同学间也会不会像系住白驹般不舍对方离去呵。
读了《诗经》,倒也有了些小感悟,当了回千年前的古人,听了回青青子衿的焦灼思念,感了回沙场上的情同兄弟高昂士气,看了回望留马为留人的不舍之情,可谓幸哉!
高中读后感优秀范文篇3
今天,我看了《瞎眼狐清窝》,心里十分感动。
红狐有清窝的习惯。所谓清窝,就是将一岁半的小狐从巢里驱赶出去。有一只洪湖瞎眼了,可她还是把自己的儿子赶出窝。这时,我非常疑惑:把自己的儿子赶出去,不是等于自杀吗?对于一只双目失明的狐狸来说,不要说捕食,就是剩饭残羹恐怕也吃不到呀。我带着疑惑继续看下去。红狐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他的儿子带回来一只仓鼠给她吃,可她竟一脚把儿子踢出窝。看到此处,我的内心一痛——难道这只狐狸疯了吗?儿子给自己送吃的都不要?不要就算了,怎么能把他一脚踢出去呢?几天以后,这只狐狸饿死了,身前放着四只仓鼠,都是她儿子送的,但她一毛未动。
20年后,作者懂得了狐狸清窝的秘密:狐狸清窝,相当于人类的成年礼。一岁半的狐,正站在幼年跨向成年的门槛上,这是一个塑造性格的关键期。资料表示,如果这个年龄的小狐继续滞留在旧窝,滞留在母狐身边,就会造成永远的无法弥补的性格缺陷,带来终身性灾难。凡是没清窝的小狐,都智力低下,交际能力低,猎食技能低下,长大后很难找到配偶,就算生儿育女,成活率也极低。瞎眼狐之所以清窝,是不想让儿子成为窝囊废。
看到此,我的眼睛湿润了:好一个红狐,好一个母亲呀!
高中读后感优秀范文篇4
从小,我们就听过许多有关读书的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腹有诗书气自华”等。书籍对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更是与书相伴,携手共进。
小时候,妈妈曾给我买过一本插图版《红楼梦》。记得那本书的封面是大红色,“红楼梦”三个字也写得极其可爱。那本书并不厚,大概只把原著中几个特别有趣、精彩之处详写了,其它部分,能省则省吧。小孩子也并不能领会其中的意味儿,只把它当作故事来看,我也不例外。当我的枕边书从《睡前小故事》换成《红楼梦》时,心中是有些失落的,因为当时我并不能看懂,只能记住其中主要人物和情节吧。
到了初中,再次拥有一本《红楼梦》这本可比小时候的厚实多了。从目录我就能体会到这本小说的内容之丰富。讲述了贾府由兴致衰的全过程,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种.种现象。这本书中有许多文言文的句子,当时对我来说还有些困难,但精彩的情节总吸引着我,也能看懂些事情的前因后果来。对贾宝玉和林黛玉悲惨的爱情故事感到伤感。那时每晚睡觉前,总会看上那么几章,被其中曲折的情节所折服。
再后来,高中了。《红楼梦》也是高考必考科目之一。再次捧起这本书,又是另一种感觉。突然发觉对其中人物的看法也有所改变。更加喜欢落落大方的薛宝钗了。这次,我不再只看到宝玉黛玉的爱情故事的凄凉,看到了更多的层面的东西,同时也能发现其中还包含古诗词、医学等多个领域的知识。曹雪芹花了毕生的心血在这部小说上,它展现了广阔的社会背景,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的风情世俗。
一曲红楼蕴含了人间悲欢情愁,使多少人留下了惋惜之泪。小时候,认为那富丽堂皇的大观园是让人梦寐以求的地方。而此刻重读红楼梦,我明白自己错了,那华丽的外表下,隐藏了肮脏的一面。林黛玉和薛宝钗都只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而已。作者挟击当时封建礼教的罪恶,并非单单描述剧中人物最终的悲剧,则是反应了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黑暗。
这样一本著作,成为我从小到大的枕边书,相伴我一起成长。我相信以后再次重温时,定有另一番体会。
高中读后感优秀范文篇5
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读书是我的嗜好,读书使我的生活丰富多彩,给我的成长留下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个暑假我又读了好多书,我又重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它让我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充满光怪陆离的幻想和趣味的书,它仿佛把我带到了童话世界,让我感到梦幻的神奇,在作者的妙笔生花下,把故事的主人公和情节淋漓尽致展现在读者面前。此书赞扬善良勇敢的品质和友爱互助为理想不懈奋斗的精神。
?绿野仙踪》的作者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莱曼·弗兰克·鲍姆,故事的主人公叫多萝茜,她是个活泼开朗、非常勇敢的小姑娘,原本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生活在灰蒙蒙、连一颗树都没有的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龙卷风。把她和托托带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奧芝国,在那里她结识了没有头脑的稻草人,容易生锈并且没有心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携手协作,历尽艰险,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她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意力,终于化险为夷、如愿以偿。
?绿野仙踪》吸引我的不仅仅是它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它还带给我许多启迪,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人要努力发现自己的优点,给自己信心和希望,我喜欢多萝茜,因为她不畏艰险、带领小伙伴们打败西方恶女巫,解救了芒奇金人,她是个充满正义感而又阳光的女孩,她为救托托而奋不顾身地朝着张开血盆大口的雄狮而狠揍一拳,稻草人在紧急时刻脑子转的快、面对深不见底的悬崖无所畏惧,铁樵夫面对大野狼狠劈猛砍,胆小狮在危难时刻也挺身而出与虎头熊奋力搏斗……这一桩桩多么感人的故事,她们的精神永存我们心间,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我们这一代人从小娇生惯养,从小就有无数人的宠爱,养成骄纵蛮横、甚至还很自私,还常会和别人攀比,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我常在想换着是我,一个人到了陌生的地方,会和多萝茜一样的勇敢、乐观吗?也许……也许我会望而却步……想到这些,我不禁感到惭愧,在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不如意、意想不到的困难,此时,不要灰心、丧气,凡事要勇敢的面对,用坚持不懈的努力去战胜困难,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克服困难,迎来曙光。
掩卷沉思,这本书感动我的不仅仅是多萝茜不畏艰险的精神,还有她与同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优秀品质,它让我感受到友谊的可贵以及为梦想不畏艰辛的那份执着。素不知,友情给予我们力量,给人以战胜困难的勇气,朋友是生命的丛林,斗转星移他(她)会伴随我们一路晴空。我从书中体会到,人要往自己既定的目标前进,只有不断的努力、探索,努力超越自我,凭着自己的智慧和毅力,才能一步一个脚印实现自己的梦想,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正如一位哲人所说,人生就是一连串的扶择,每个人的前途与命运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只要努力,终会有成!
高中读后感优秀范文篇6
当一阵风有着跨越千年维度的力量,吹拂到我身边,当有一句话无比的质朴,却有是在歌颂爱情的伟大,当有一部书带给我感动,哲思和感慨,那么这部书一定是《诗经》无疑了。
詩经作为第一部诗歌总集,其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多少专家学者苦读诗经,将其中的每字每句都恨不得掰开了揉碎了碾烂了的去细细品味,字斟句酌之下流露出的是他们对于先秦文学的执着追求和对于当时百姓生活的不懈研究,而仅作为一个普通的文科学生,我醉心于诗经的原因很简单又很纯粹,那就是因为美。
没有人可以否认诗经很美,可如果说将诗经必须成一位描眉画眼的大家闺秀反倒是不合适了,诗经的美并非是精雕细琢刻意设计而成的美,它是一种粗糙的不羁和炽热的真挚相互交织融合,字句的排列组合与重复好似是不经意,可是就是这样的字句却美的让人心驰神往,就好像一位眉眼极其耐看的姑娘,说对诗经百读不厌真的也不过分了。
以前虽然十分倾心于诗经,可是阅读却是寥寥草草的阅读,更多的是不知从哪里看到一两句说到心坎儿里的诗句,便去找了原诗来读,咂咂嘴品味来品味去就是觉得自己最初看到的两句最有味道,别的诗句只是普通叙事,于是就这样虽然不解其意,但是在作文中时常拿出那两句炫耀,实在是牛嚼牡丹,失了原本该有的味道了。
比如说邶风中击鼓一篇,我只是被那一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所惊艳,只以为这是天底下最真实,最郑重的承诺,只羡慕诗句当中的男子与女子可以‘死生契阔’,甚至还肤浅的认为,如果有人对我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这必然会成为他的加分项。可是我忽略了整个背景下男子对战争痛苦的责任,女子对爱人热切的思念,忽略了两人被迫生离,一个不慎就会死别的无奈与绝望。再往深了一琢磨,那与之死生契阔的何止一个姑娘,分明是一个国一个家,乱世纷飞战火,我心中一腔孤勇,却没有向前冲的方向,我心中一腔想要护家国于怀中的柔情,却生生被战火烧的焚身碎骨,既然我今生不能与家国同相守,那么我便与你立下誓言,我必与你相守,若你有十年的时间,我便与你相守十年,若你只剩下最后一天,一天过后我也绝不苟活。
高中读后感优秀范文篇7
?家》是巴金最杰出的作品,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思想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纲常特别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悲剧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爱情,但是因为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爱情别成了一个悲剧。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爱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因为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爱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后来没得了肺病,却因为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后来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可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所以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后来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高中读后感优秀范文篇8
读完了《红楼梦》这本书,我的心里充满了惆怅,为书中的主人公美好的爱情得不到善终而遗憾,为作家曹雪芹的妙笔点赞,他将书中众多的人物形象,以独特不一的笔触刻画得淋漓尽致。如:林黛玉冰心玉壶,晶莹剔透;纯如赤子,一往情真;王熙凤圆滑世故,城府堪深,玩弄权术,阿谀奉承。贾宝玉,才智甚高,读书甚广,轻佻张狂。薛宝钗容貌美丽,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八面玲珑等人物形象。在曹大作的细笔下,书中人物栩栩如生,仿佛就活在了现代,让我再次亲临其境,亲眼见识一下黛玉的清秀之貌;认识风流倜傥的宝玉哥哥,见证他们唯美的爱情。目睹个中场景,叫醒他们,勇敢做自己,虽是幻想,却也美丽。因为我实在见不得有情人被残忍的分离,伤心人整日泡在泪缸里。
“自古红颜多薄命”,黛玉年纪轻轻就香消玉损,的确让读者深感惋惜。一个十几岁的妙龄女子,容貌靓丽脱俗,按理来说,应该是无忧无虑的,活力四射的时光,她却偏偏多愁伤感,尤见犹怜,很自然的就会引发读者的怜悯之心。回望故事情境,仔细看看黛玉个人的性格特点,她是敏感、细心、绝顶聪明,悟性极强。她在对待和宝玉的感情问题上常常表现过分自卑,猜疑和忧虑,既不相信自己,更不相信别人。她的敏感是因为她寄人篱下,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也因此养成了多疑的性格,家道中落对黛玉造成的影响就是:敢爱而不敢言,只有把爱深深地放在心中,期待着别人能帮她一把,把自己的爱情寄托于别人的怜悯,形成了强烈的依赖感。只把着了一个救命的稻草,信守爱情,正所谓,爱至深,伤也深。再加上身体上的先天虚弱,黛玉对事物的反应比较消极,什么事多从其反面来考虑,这也导致了黛玉在思维方式上极为消极和被动。最后,黛玉为爱情付出了自己的生命,红颜薄命,就是这样的。
感恩曹大作奉献出了这么一部了不起的作品。我将会反复去读它,因为它确实深奥,书中的一个个鲜活生动的形象至今还活跃在我的脑海当中,仿佛自己亲身经历过书中人物经历过的事情一样;黛玉的故事将会刻在我的记忆深处,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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