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读后感时,我们学会了如何将个人感受与文本结合起来,我们在写读后感时,应该关注书籍的语言风格和写作技巧,写文档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铁在烧读后感1500字模板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铁在烧读后感1500字篇1
初读《小王子》这本书是在高二,当时看个热闹只是觉得像是在讽刺揭示劝诫,但具体有哪些情感,不明就里。当再次静静地坐下来再次走进这本书,走进小王子,它会促使我去思考,我以后要去怎样对待小孩子,我以后要做一个怎样的大孩子。
小孩对大人应该宽宏大量才是:
作家周国平说:如果一个人对孩童充满爱意,那他至少还有救。书中这样讽刺着大人,你必须说:“我看到一座价值十万法郎的房子”;但如果你告诉他们“他来自b612行星”他们就会相信……这些话语给了我内心很大的冲击。我不想像流于表面地去批判大人的世俗,让自己的各种情绪肆意膨胀的狭隘和盲目的自大,毕竟我还未曾经历过,毕竟他们有他们的难处。但我想我能思考我可以怎么做。
我想我以后面对孩子对美食饮料毫不掩饰的视线不会认同大人们“他们只是孩子”的客气之语,我会很高兴地为她(他)加菜拿饮品。他们自始至终都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且毫无掩饰。我会在小弟弟小妹妹跑过来跟我说话时满带笑意地蹲下与他们平视,并努力跟上他们的天马行空。我会在他们满头大汗拖着长鼻涕奔向我时露出最会意的笑容。他们总是最毫无顾忌地表达自己的开心。
小王子离开自己的星球后去过很多星球,星球上的人在我看来他们是象征,没有子民的国王象征权利喜欢挥帽致意的人象征虚荣,爱喝酒的人象征麻痹,做加法的人象征忙碌,荒唐锁纸条的人象征占有,书中的这段话让我印象很深刻,“我知道星球上住着某位红脸先生,他从来没有闻到过花朵的芬芳,他从来没有见过星星,他不爱任何人,除了做加法,他什么事也不做。他成天像你这样自言自语:‘我是个正经的人!我是个正经的人!’
看到类似的忙碌到没有自我的事例时我都会想起曾经的高三时光,成绩的不稳定,对未来的彷徨让我变得格外执拗,我已经很认真很忙碌了,其他的不能怪我,焦躁烦闷蒙蔽了我的心让我无法静下思考对策,在那个阶段最难熬最应该挺住的时候荒唐的选错了方向。忙碌没有错误,但只有思考对策选对方向的忙碌才能叫作充实。
“人总是对自己所处的地方都不满意”这是书中扳道工对小王子说的话,以前的我艳羡着别人的种种,忽略了自己的风景。坦白讲:以前我自卑到看不到自己的闪光点,认为自己的优点可以忽略,我没有意识到自己经历的独特。自己看到风景的美好,自己遇见的人的可贵,网上聊天假装高兴奉承他人后的失落空虚。我都在反省自己,我是怎样的我,我很平凡,但有些小梦想。我要珍视身边的亲人,在聚会时放下手机和同学们真诚投入地聊天,珍视与爱,去更全身心投入真实生活才能获得精神世界的充盈。
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小王子的爱是纯粹的,小王子会喜欢上一个掌灯人,因为这位掌灯人身上有着敬业和奉献的闪光点。他在无法接受玫瑰时,自然随心地离开自己的星球。他珍视自己的付出他人的价值,于是他开始想念自己曾经呵护的玫瑰,乞求被驯服的小狐狸,以及帮他画绵羊的我。他的感官是最纯真的,拉着绳子转动轮子,他会说我们叫醒了水井,他正在唱歌。
小王子的视野总会让我想起孩子认真注视是瞳孔里的清澈,在公园田野将孩子举高时大人荡漾的笑容,慈祥老爷爷坐在街边椅子教孩子编蛐蛐白胡子反射的光芒。
这是一本献给孩子的书,但能给看过的大人们很多深思。小王子是纯真的化身,玲珑剔透不沾染杂质。正如故事中的我抱着小王子寻找水井时认为的脆弱,小王子虽不在我的身边,我总想小心保护着他始终后怕他会受到伤害。
伊能静在参加某次节目的时候曾被问到这样的问题,问题是最希望自己的女儿对自己说什么话:谢谢您。伊能静并没有像大多数想到的那样,填下我爱你这些表达爱意感谢的话语,她说的是,谢谢您,让我成为我自己。借此话语,希望我们都能在有些时候依旧葆有童真,对世界的好奇,对陌生人的善意,最单纯的想法,不失童心。希望你能在若干年之后感谢岁月,让你依旧是当初最本真的自己。
铁在烧读后感1500字篇2
“父亲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阿迪克斯说的没错。有一回他告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
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事情,透过孩子的眼睛看透世态炎凉。
阿迪克斯,一位品格高尚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他的方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与孩子的平等对话,言传身教地教会斯库特和杰姆什么是尊重,什么是真正的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为了心中的正义与社会的旧观念抗衡,如他所说,哪怕是一小步,也算是在进步。
怪人拉德利,传闻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个小孩敢靠近他的院子,可是怪人拉德利会为邻居的孩子准备小礼物,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危险时挺身而出,善良的拉德利是无辜的受害者,被小镇居民口头伤害。
黑人汤姆,一位热心且绅士的黑人,却被一位白人女子告白不成反遭诬陷,最终在牢里被枪杀,他是无辜的知更鸟,在法庭旁观席上只有孩子们会为他遭受到的不公哭泣。
老尤厄尔,诬告汤姆,报复替汤姆辩护的律师,最终误伤自己。如何看待老尤厄尔的一生,阿迪克斯这样解释:“首先他们都是人,有他们生活的环境和盲点,你无法改变他们,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存在,理解他们的行径”。我们理解恶人不是为了宽恕,而是学会悲悯,放下仇视。
还有很多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物,他们的家庭观念,观点,价值观在不断碰撞、交织、较量,组成了社会。
在这个小镇上有偏见,有傲慢,有伤害,也有爱。
铁在烧读后感1500字篇3
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花火。这就是我从来不想报复,从来不认为生活不公平的原因。我平静的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
——《简爱》
在小说中,第一人称往往比第三人称好驾驭的多,因为不用考虑视觉的转换,不用考虑情节之间的衔接,不用考虑那些事情需要浮出水面,就像写人物的自传一样,把他的一生用文字描绘出来便好。这可也导致了大多数的名著都为第三人称,因为第一人称很难写出彩,往往太过枯燥无味,一个个的“我”字有时也会显得很尴尬,不太经得起咀嚼。然而在《简爱》中真正出彩的就在于这个第一人称。夏洛蒂运用了第一人称最有力的武器——心理描写,人物在剧情发展中,逐渐清晰明确,由一个微弱的轮廓,被添加上了血肉与情感,她的一举一动,一喜一怒,都已经不像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夏洛蒂将她写活了!所发生的一切,就像是她会说的语言,就像是她会做的事情。我们能够完全体会出她的心情,知道她为何而大笑,为何而忧愁,她活生生地站在了我们面前。
生活的奥秘存在于艺术之中,艺术之中也存在生活的影子,夏洛蒂创造这本小说,就是因为她自己。八岁的夏洛蒂与她的三个姐妹被送进一所慈善学校进行学习,可与洛伍德学校一样。她们完全没有受到呵护与保障,饥饿,劳累,病痛无休无止地折磨着她们。很快,夏洛蒂便失去了两个亲爱的姐姐,简爱是一个十分不讨喜的孩子,不论是从长相还是性格,都没有一点让人喜爱的影子。她本是寄人篱下,应该战战兢兢地过日子,不敢有一丝一毫地惹怒女主人。哪怕受了委屈也应该忍气吞声。可是简爱不,当她名义上的表哥一再欺负她的时候,她再也不能抑制住内心奔涌的情感,发疯了一般和他对打起来。那时她对于流血的恐惧已经占据了身心,她无力去思考沉吟,这时所表露出来的,是最最真实的情感。
于是在第一章,我们刚认识简爱的时候,作者便没有任何缓冲,让我们看见了一个不加掩饰的她。她桀骜不驯,从不忍耐和屈服为何物,对于自己内心的美好与坚持无比执着。她不会为了别人去妥协,做事情时不在乎要付出什么代价。她就是她,不为任何人所影响。
我们可以称这种行为为“真”,返璞归真,坚守本真。她不是一个幻想中完美无缺的人,她的缺点多如牛毛,甚至有时会让我们这些读者有些无法理解,可她是真实的。她可能是你我中的任何一个人,在现实血淋淋的惨剧面前,在沉重的压迫与限制下,不逃避,不躲闪,睁大眼睛,挺直腰脊,毫不畏惧地奋斗着,头破血流也要苦苦坚持,坚持着自己的内心。
我们渐渐开始理解她,在红房子中的恐惧与无助,更让我们发掘出了她心中柔软的一面,她不过是被压制得太苦,被逼迫得太紧,一颗千疮百孔的心再也无法粉饰太平,于是才揭竿而起,不再忍住内心的反抗。可她其实也是渴望认同,渴望同伴,渴望大家将她融入集体的,这一点,在洛伍德学校中体现的淋漓尽致。比如,简爱很在乎别人对她的看法,极其惧怕自己曾经的过往被揭开。当她被罚在教室中承受众人目光的洗礼时,她内心的崩溃已经无以复加,哪怕桀骜,哪怕孤僻,但她始终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
简爱有一个知音叫做海伦,将这个世界看得很透,面对不公平与欺压,她总是能够默默地忍下去,用平和淡然的心态来面对每一个人,面对生活。她将简爱锋利的棱角渐渐磨平,赋予她经过岁月沉淀的宽和,与一种宗教般的宽容。当海伦死后,简爱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她自出生以来唯一的好友竟就这样离她而去。可是尽管海伦陪伴他简爱身边的时间有限,可她已经深深地影响了她,简爱开始自强自立,再也没有轻易地发疯大吼,她开始懂得控制自我。这是一次成长的蜕变,简爱褪去了毛躁与锋芒毕露。
人生这么长,何必只争朝夕?人生如此短暂,又如此宝贵,何必庸人自扰,为一些消失浪费时间,倒不如珍惜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天,平静的生活,感受生活的美好,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铁在烧读后感1500字篇4
在看完《简·爱》后的又一本国外名著,《呼啸山庄》是艾米莉唯一的一部小说,它被誉为一部伟大的作品,一部“最奇特的小说”,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刚开始读这本书时,真的感到很奇特,没有任何的背景介绍,直接进入情节,让我摸不着头脑,重复看了不止三遍,当看到第一卷的第四章才知道前三章的“我—洛克伍德先生只不过是整本书故事的一个“聆听者”。
看完这本书总结出来是围绕着两个山庄—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还有本书的主角—希思利克夫先生和他身边的人的从他小时候到死去的故事。这个故事关于爱与仇恨。希思克利夫是在利物浦街头被先前的老爷捡回呼啸山庄的孩子,这个山庄中的人都肆无忌惮的欺负他,但唯独一人—凯茜照顾他,关心他。到后来他们也是互相深爱的一对情人。他们一起对抗欺压他们的欣德利,原以为经过磨难后的这对情人能走到一起,可是现实总是更残酷和磨人。凯茜因为自己的虚荣心,她在选择终身大事时选择了林顿,就是因为林顿英俊并且富有,她虽然爱着希思克利夫,但她不愿意放低自己的身位,所以选择了和自己完全不爱,不了解的埃德加·林顿结婚了。而希思克利夫正是因为爱人的离去让自己伤心欲绝,他只好选择了出走,在他出走的这时间里,每天都在思念自己情人的痛苦之中,感觉度日如年。
也正是因为这种痛苦,压在他心中的怒火和仇恨一下子燃烧了起来,并且一发不可收拾,他回到山庄与凯茜重逢后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这个时候的希西克利夫不再是当年的他了,他先是将林顿的妹妹一起带走又归来与凯茜永别,而没多久凯茜的女儿出生,但凯茜从此离开了人世,希思克利夫本来就在忍受没和爱人在一起的痛苦,而这一次后,他连自己的爱人都没法见到了,丧失自己最爱的人的心痛和悲伤正慢慢将希思克利夫变为一个魔鬼。在欣德利去世后,他吞没了他的财产并带走他的孩子哈顿,并且将自己对欣德利的仇恨转到了这个孩子身上,后来他又带走了自己刚去世的妻子—伊莎贝拉也就是林顿的妹妹的孩子,虽然是自己的孩子,但是对他来说也就是累赘,没有任何的情感。仇心越来越大的希思克利夫早已被大家公认为恶魔,他逼死了自己爱人的丈夫,用各种极端的手段来获取两个山庄的财产,这也是他最后报仇的目的,这个时候时间才回到本书的开篇“我”访问呼啸山庄,而这一切是迪恩太太——一个保姆和“我”讲的。
故事的最后,他的仇报完了,而这世上也没有一人关心他,他在曾经与爱人凯茜一起被关的屋子里,在狂风暴雨的一个夜里悄然离去了。
山坡上有三座坟墓,凯茜在中间,两边分别是希思克利夫与埃德加·林顿。有村民甚至见到了希思克利夫与凯茜的灵魂在荒原徜徉,我想这就是故事最好的结局。
而这揭示的就是一个人从正常变为魔鬼的故事。到这里我是真正领会到了作者的传奇之处。这一爱情故事在艾米莉的笔下展现出的是一段悲惨却满足的童年,一段充满仇恨的逃离,一段不择手段的复仇故事。故事主人公为了爱而无尽止的恨,因为恨而去不顾一切地报仇,没有人能原谅他的罪过。在看这本书时会被故事情节而所深深吸引,作者的文字就像磁铁一般能吸住你的双目,并让你深陷其中。作者还善于用环境描写,让整篇故事都有着神秘,阴森,紧张,荒缪,触目惊心的氛围。
艾米莉同时也通过这部作品来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人们因为自己的利益,变得不再有人性,都成恶魔一般吞噬着不管属不属于自己的一切。书中操控希思克利夫去追求这一切财富的正是他深爱的凯茜,他最后在房中安然死去也是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他对凯茜的爱,一生都坚持的爱,这一让人惊叹的爱。但或许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爱,不是因为失去爱人一直暗淡,失望至死的低落,而是一段激烈的斗争。
?呼啸山庄》流传至今,仍然闪耀着当时的光芒,让我感叹这真的是一本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铁在烧读后感1500字篇5
“心如枯井,波澜不生,富贵亦不睹,饥寒亦不知,利害亦不计,此为素心者也。”——题记
读完杨绛先生的92岁高龄所作的家庭回忆录《我们仨》,不免很是伤感。
我们仨,其实最是平常不过的。如杨绛先生所述,谁家没有夫妻子女呢?至少有夫妻两人,添上子女,就成了我们三个或四个五个不等。只不过各家各个样儿罢了。可是,读完《我们仨》,却深刻觉得,这个我们仨,永远只能属于先生一家了。因为,任意一个个体的我们仨,不若能够像杨绛先生家这样,如此单纯温馨的学者家庭,如此相守相助、相聚相失,如此不食人间烟火般的出尘。
杨绛先生和钱钟书先生俩人都已年老,老人多梦,常梦分离的孤清。于是,杨绛先生做了一个历历如真的“万里长梦”,钱钟书先生无来由的走上古驿道,古驿道上总是烟雾迷茫,五百步外就看不清楚;空气郁塞,叫人透不过气;路坎坷难走,怪柳嶙峋,九转千回。但女儿钱瑗,那个相伴相助的阿圆,带着妈妈,没走一步冤枉路的,找到爸爸。虽然是在古驿道上,虽然钱钟书先生病中,也算是合家团聚。一刹时,钟书先生久病未愈,钱瑗也病了,一家人,寻寻觅觅,聚合离散。在梦里,久病初愈的老人,深一脚浅一脚的跋涉在神秘的古驿道上,寻觅照顾着钟书先生的身体,夜晚又变成轻灵的梦,沉重疲惫的奔忙于各个熟悉的地方之间,空灵的搜寻病中女儿阿圆的消息。
书的开篇只为记梦,先生的文字平淡朴素。这让我很不明白的是,何来古驿道?为什么古驿道如此神秘曲折?为什么梦得如此深沉心伤?!为什么单纯的亲情中却弥漫着难以言表的沉痛忧伤?为什么这么单纯的一家仨,团聚这么难?先生说,古驿道上的警告,有“不知道的事,不问”,可我还是问了这么多。可以见得,身处古驿道中的杨绛先生,该有多么的茫然!
“万里长梦”的'终结,“我们仨”在古驿道上相失,老人的眼睛,早已干枯得没有泪水。先生的心,从不断的绽出几个血泡,添了几只饱含热泪的眼睛;到一只一只饱含热泪的眼睛,一齐流下泪来;再到经过痛裂、结痂,结成一个疙疙瘩瘩的石块,每跳一跳,就牵扯
着肝肠一起痛。我终于明白,杨绛先生是用梦幻文学的形式,讲述爱人钱钟书先生和女儿钱瑗生前最后的一段时光。独女钱瑗,小名圆圆,虽生于乱世,却是可造之材。只是,世道无常,刘阿姨口中的钱老师,学生口中的钱教授,医生称呼的钱瑗,父母心目中的明珠阿圆,却因为脊椎癌早于父母谢世,白发人送走了黑发人。明知女儿不放心的走,明明万般舍不得女儿离开,钱钟书先生昏乱之中,说出了“叫阿圆回自己的家”的话,杨绛先生痛乱的捂紧痛得开裂胸口,还是安慰阿圆安心离去。
一年之后,重病的钱钟书先生下世,白发老妪送走白发老翁。相扶相持的“我们仨”,就此这么轻易的失散了。古驿道上原本艰难相聚的一家,只余下杨绛先生。譬如人生长恨水长东,一片黄叶,秋风凋零,乱石间飘落,拍打着驿道往回扫去,一路上都是离情。在空中打转,在空中零落。失去了家人的家,从此就不复成家,而成了名副其实的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平静而悲怆。
“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如此平实的话语,却让我瞬间潸然泪下。百岁老人那份厚重的爱与刻骨铭心的思念,感同身受。
沉定简洁是杨绛先生作品的语言特色。于淡雅中,却有荡气回肠之力。平实朴素的语言中,有着百载沉积的智慧与本色。干净明晰的语言在杨绛先生笔下变得有巨大的表现力。
百岁的杨绛先生,我想,唯有素心兰才能与她般配。
何为素心?
“心如枯井,波澜不生,富贵亦不睹,饥寒亦不知,利害亦不计,此为素心者也。”
以梦幻文学的笔触,有着超脱凡尘般的仙思和诗意般的灵慧,然却生性静默、平和,托身于古驿道的幽谷丛林,经霜傲雪,更具历经世事的从容旷达之姿,如兰斯馨。
由此想,人生一世,早应如此,岁月有时,荣辱有止,低调生活,心静如水。
是以君子爱兰。
铁在烧读后感1500字篇6
在繁花盛开的世界,他们以梦为马,化作不平凡。——题记
平凡与不平凡,似乎是两个站在天平两端的词,但没有人规定你生来就该站在哪端。命运终是由自我掌控的,即使刚开始是平凡,但只要拿出足够的力量,挑战不可能,天平就会向你倾斜。你的身后是平凡,但头顶却是一抹蓝天。
在路遥的著作《平凡的世界》中,孙家二兄弟孙少安,孙少平就切实地证明了这句话。
老大孙少安从小跟着父亲干农活,帮着操持家事。如果甘于平凡,也许他一辈子都是一个老实的庄稼人,但孙少安没有满足于当前,他知道自己还能再次向前,在经历了无数次磨砺后,终于开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烧矿窑。也许当所有人都停留在平凡的世界时,他迈向了不平凡。老二孙少平在学校吃的是丙等的饭菜,自幼生活在艰苦的环境中,但却因书成为了有文化的人。与他哥哥一样,终不甘平凡,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坚持,成为了一名有文化的矿工且收获了爱情。
路遥把目光定在那个遥远而又普通的双水村,发现了其中的不平凡。
成功在你的头顶,你只有下定决心不断向上,才会触到天。平凡与不平凡就在一念之间。所有人都是一样的,音乐圣人贝多芬,足球天才梅西-----前半生都和我们一样,但他们敢于突破,在一次一次的挫折中成长起来,收集不平凡的力量,终成为了伟大的人。生活在那个穷苦的村庄里的人,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孙少平,孙少安,因为二兄弟给他们指明了道路。他们的世界也许是平淡的,但他们朴实,憨厚。还让自己的路旁开出灿烂的花。
你无法改变平凡的世界,但却可以去改造那个原本平凡的你,用你的“不甘平凡”去捅破外面的那层茧,去挣脱困住你的不自信。人不能满足于现状,不能一直在原地踏步,就像白领们每天按时上班,下班,做着千篇一律的事,以平反的态度平凡的活着。但有些人却不甘平凡,总在向前,他们想要鹤立鸡群,想刷新他们原本全灰的世界,而这些人就像花园中那些奇异的花,笑到了最后。
?平凡的世界》是一本不平凡的书,书中的人,像田晓霞,润叶,孙兰香,用自己的经历改变了人们的价值观,不愿在人身后,在相互扶持与一路坚持中,走向不平凡。
也许不甘平凡,一路向前,才是真正的不平凡。
铁在烧读后感1500字篇7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突然发现很难去说,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没有永恒的价值,愚昧地活着;没有永恒的期待,艰辛地活着。也有人只看到所谓的另一部分,于是没有现实的根基,形而上地活着;没有脚下的道路,漂浮地活着;没有真理的指引,被动地活着。
但是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
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小说中,作者对于“死亡”的安排更是匠心独运。父亲的死第一次把他从生活中唤醒,使他开始谋求自己的生活;老全以及伤员们的死使他开始了解到战争的残酷,生活的残酷,更体会到家的温暖;就在他与家人团聚之时,母亲的死更是引发他对自己深深的自责,也让他刚刚品尝到亲情的心跌落谷底;就在一切趋于平静的时候,儿子“有庆”的死再次给了这个家庭以沉重的打击;人近暮年,就连唯一支撑他活下去的希望——孙子“苦根”,也离他而去,死因是撑死的……现在看来近乎荒谬的情况,也是当时人们生活中的各种遭遇,集中反映在主人公福贵的身上:生活的疾苦,亲人的离去……一次又一次地体会着从天堂直坠入地狱的感觉。小说通过一系列的“死亡”来表现“活着”的手法,不得不使人拍案叫绝。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作品的结尾,有着海一样深沉的意境,当这样一位老者的一生赤裸裸地展现在眼前,突然就觉得自己的一切都变得那样渺小,微不足道。福贵用这样一句话回顾自己的一生: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看着身边所爱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开:令人胆颤的医院,带走了最亲挚爱的亲友,小外孙又这样悲惨地离开了……福贵所发出的感叹是那样得苍白、无力,却又是那样得撕心裂肺!
余华是一个冷酷的作者,不动声色地用他冰冷的笔调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他丝毫没有犹疑,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惊觉原来命运竟是这样作弄人。每看几页,都有眼睛湿润的感觉,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从文学角度说,《活着》可以称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因为这一部小说,绝不是仅仅表达出作者的情感,它还客观地反映某种现实,并通过作家自己对于文字的驾驭能力,让读者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所传递的情感。其间虽有夸张,但不失真实;虽有描写,但不失质朴;虽然写实,但不乏可读性。
可以这样说,读余华的《活着》是一种精神的震撼。当身边的人一个个远去,主人公仍然坚强乐观地活着,尽管这一路太过平庸,这生活如此艰辛,总在埋头活着,这使我想起了多年前听到的一句话“活着,像狗一样地活着”。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对自己无疑是一种打击,自己仍旧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
而我们亦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或许,这是读完这部小说最切实的感触。
铁在烧读后感1500字篇8
如果你跟我一样,经常感到绝望,不妨看看熊培云的书。这并不是说,熊培云的书是精神,更不是说,他的书是骗人钱财的所谓“心灵鸡汤”,他不会递给你一粒催眠药片,告诉你吃下去继续睡,你就不会痛苦。相反,他只是告诉你:看吧,那个铁屋子不是已经千疮百孔了吗?虽然它现在还很坚固,但是它毕竟在一点点消解,只要持之以恒地坚持,我们总会有逃脱牢笼的一天。熊培云的书总是让人认清现实之余,却不至于太痛苦,反而让人看到希望。他说,如果我们放开视界,就会欣喜地发现,这个铁板一块的社会,其实已经在进步了。
100年前,中国还有凌迟,50年前,中国还在喊万岁,40年前,中国还在破四旧,30年前,中国还不许跳舞,20年前,中国还在争论姓社姓资,15年前,中国还没有普及互联网,10年前,中国还有收容遣送条例,5年前,中国还没有物权法,两年前,中国还没有微博,一年前,中国还没有通过城乡居民选举同票同权……社会终究是在进步。我们需要做的,只是点点滴滴的累积之功,每个人尽一份力——不是为国家,不是为别人,而是为自己尽一份力,我们的社会就会向善发展,“上世纪做不完的事情,可以这个世纪来做,那些一天永远做不完的事,可以用一生来做。”
?自由在高处》一书是《重新发现社会》的续篇或重要的补充,着力厘清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旨在从个体角度探讨身处转型期的人们如何超越逆境,盘活自由,拓展生存,积极生活。这本书的主要线索,就是生活自由与思想自由,以及个体如何超拔于一个不尽人意的时代之上,收复我们与生俱来的身心自由,盘活我们已经拥有的自由。
相较十六世纪法国早期民主主义思想家拉波哀西抨击的“自愿奴役”而言,在一个正经受着新旧交替的国家,不自由的状态并非人们自愿,而在于适应与沿袭,得过且过。至于如何走出这种日常的甚至为许多人所不自知的奴役状态,既有赖于个人的勇气,也关系到个人对时代与自由的理解,以及时代本身的演变。
“有一种鸟是永远也关不住的,因为它的每片羽翼上都沾满了自由的光辉1这是《肖申克的救赎》中的经典台词,用来做本书的标题再合适不过。一直以来,熊培云先生致力于推动社会多元化建设,倡导左右携手,共为民生谋福祉,用社会的进步来推动国家的进步,这些主张,正融入集体意识,正成为当下最亮色、最理性的声音。而这一切,都离不开自由,无自由则无边界,则必然失去责任与担当,最终不是与世沉浮,就是失去自己。当一代代人接续这份无奈时,民族的命运就永远无法被改变,而超越宿命就只能遥遥无期。
“相信我们的国家,比我们想象的自由”是《自由在高处》一书后记的题目,熊培云在后记中也阐明了自己的信念:“相信没有人能剥夺你的自由,相信‘you、the、freedom’(你即自由);相信时代在变,相信中国正在朝着一个自由而开阔的道路上走,没有谁能改变这个大趋势。与此同时,相信人类会有一个好的前途,毕竟,人不只是爱自己,还爱自救,没有谁不希望过上美好的生活。这既是一切共识的基础,也是我信心之来源。”
自由在高处,这是一个仰望的方向,也是一个需要通过我们努力才能企及的方向,但是我们,总向着那个方向努力,向着高处攀登。让我们一起,为实现这样的理想努力。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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