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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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是学校安全教育的核心内容,确保学生在危机时刻的安全,应急预案写好了能提前预防并快速应对各种潜在危害,以下是写文档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8篇,供大家参考。

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8篇

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1

为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敬老院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敬老院安全管理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实施各项应对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敬老院安全风险,有效保障敬老院院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敬老院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体系

1、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县民政局成立保靖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由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有县民政局业务股室负责人、各乡(镇)民政助理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各乡(镇)民政助理负责本辖区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

2、乡(镇)敬老院安全小组

设立安全小组,由敬老院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5名组成,由乡(镇)敬老院长担任组长,建立安全员责任制,负责对敬老院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安全小组受院务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同时负责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敬老院安全工作相关事项。

三、类别划分

敬老院安全紧急情况,主要包括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的事故、事件和灾害。

(一)事故:主要有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院舍倒塌事故及其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事件:主要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群体的事件、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破坏敬老院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三)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台风、雷击、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火灾等。

四、应急措施

(一)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1、发现院民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第一时间送乡(镇)卫生院进行初诊,根据卫生院意见,及时送县级医院进行处理。

2、其次,迅速向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封存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院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院民,做好人员统计等相关信息收集,并注意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亲属并做好亲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疾病诊治,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并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2、迅速报告县(市)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3、保护好事故现场和相关车辆及人员,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及时通知伤(亡)者亲属。

5、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三)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迅速拨打“119”报警。

2、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

3、迅速疏散院民到安全区域。

4、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四)其他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

如遇盗窃、伤人或暴雨、山洪等突发性事件,对院民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伤害时,

1、根据情况,采取适当措施(遭遇盗窃、伤人等犯罪情况应马上打电话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保证院民人身安全,并迅速向乡镇人民政府值班室报告。

2、及时送伤者就近到医院治疗。

3、及时上报县民政局。

4、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事件调查工作。

5、通知伤者的亲属。

6、做好事件善后工作。

五、信息管理

(一)安全信息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二)安全信息报告时间

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时,由安全员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局报告。

(三)安全工作常用电话

1、县民政局值班电话:(固定电话)771xx

(手机)1507xx2135

2、乡(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乡镇自行填写)

3、乡(镇)卫生院联系电话:(乡镇自行填写)

4、乡(镇)派出所联系电话:(乡镇自行填写)

5、卫生防疫部门值班电话:77xx889

6、报警:110

7、火警:119

8、交通事故处理:122

六、善后处理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死难、受伤院民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敬老院稳定。

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2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周围公共卫生水平,加强预防接种、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传染病流行应急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学校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校长总负责,逐级签订工作责任状。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1.樊永昌同志任组长,负责学校传染病流行应急小组的全面指挥,出现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学校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魏宝江同志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学校卫生安全工作。

3.学校负责预防接种、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督促班主任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

4.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配合校医做好学生缺课登记及传染病防治宣传。

5.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6.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传染病流行应急预案,校长亲自指挥。

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3

1总则

1.1目的及依据

为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民委、中央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宗教局关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23号文件)和《靖边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县民族宗教局与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2)坚持四个维护。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具有政治性、政策性和群众性强的特点,处置这类事件,要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原则。

(3)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置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置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于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事件,主要运用教育、疏导的办法,切实加强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避免因工作简单而激化矛盾,最大限度地团结各族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少数不法份子,要坚决打击三股势力的破坏活动,防范、抵御国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

(4)运用法律手段处置问题。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不管是哪个民族,信仰什么宗教,都要依法处置,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加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反对和制止采取非法手段寻求解决问题的行为。

(5)分级响应,属地管理。按照分级响应的要求,明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级别,并按照级别,分别启动相应的响应程序。在处置过程中,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

(6)积极做好防范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的突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7)相信和依靠各族群众。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相信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宗教群众骨干队伍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8)严格宣传纪律。按照中、省、市在这方面的有关规定执行。凡涉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新闻发布事项,应先送有关部门和新闻主管部门审批。对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事项,应报请县政府批准。

1.3适用范围及事件分级

1.3.1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件,主要表现为:不同民族成员间和信教群众中因具体的经济利益和其他问题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的内容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由于民族间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多样性、差异性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各民族交往过程中及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过程中发生的磨擦和纠纷;因涉及宗教方面的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事件;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民族、宗教感情,挑起不同民族公民之间的纠纷,或煽动、制造的事端;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宗教极端主义分子、暴力恐怖主义分子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活动。

1.3.2本预案称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iv级)、较大级(iii级)、重大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个级别:

(1)特重大事件(i级):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串联、聚集、声援、游行并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因经济、民事等纠纷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1000人(含)以上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或某一少数民族内部及信教群众100人(含)以上的聚众械斗并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20人受伤的事件;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100人(含)以上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使各民族人民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遭受特大损失的事件;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事件等。

(2)重大事件(ii级):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跨地区的串联、聚集、声援、游行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因经济、民事等纠纷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300人以上至1000人以下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或某一少数民族及信教群众内部50人以上至100人以下的聚众械斗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的事件;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50人以上至100人以下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国内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造成的严重威胁各族人民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的事件等。

(3)较大事件(iii级):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因经济、民事等纠纷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或某一少数民族内部及信教群众20人以上至100人以下的聚众械斗并造成死亡3人以下、受伤10人以下的事件;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50人以下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的事件等。

(4)一般事件(iv级):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因经济、民事等纠纷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或某一少数民族内部及信教群众10人以上至50人以下的聚众械斗并造成死亡1人以上、受伤人数5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件;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20人以上至50人以下的堵塞交通要道、打砸抢烧和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的一般事件等。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靖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2.1.1机构设置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组织机构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靖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蒲文泽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副组长赵军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书记

刘兆斌县民族宗教事务??

成员:乔文军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业务股股长

高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马彦县道教协会会长王建明县天主教爱国会副主席

李永林团结清真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主任:赵军(兼)

联系电话:0912—4645579

2.1.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积极主动地协助配合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2)加强对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问题的调查研究,对可能出现的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报告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涉及各乡镇的问题和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

(3)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等事项。

(4)对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2.1.3应急指挥与决策机构及各部门职责

(1)应急指挥与决策机构

a、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是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指挥与决策,负责研究、提出对事件处置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组织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全体干部对事件进行处置。

b、负责与事件发生地党委、政府联系,收集、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汇总上报县政府应急办。

c、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事件的类别和级别,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

d、根据事件处置需要,向事发地党委、政府通报有关情况或发出通知,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要求密切注意事态发展情况,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e、根据事件处理需要,派工作人员赴事件发生地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好相关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使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f、负责对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有关机制,提出工作建议。

(2)各部门职责

a、县教育??

参与处理学校中发生的影响民族宗教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b、县公安??

参与处理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土地、草场、矿山、水源、山林等权属纠纷及民事纠纷引发的聚众械斗等事件;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集会、游行等事件;因在日常生活中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

c、县民政??

参与处理边界地区发生的因对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涉及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和信教群众的事件。

d、县国土资源??

参与处理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和信教群众因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f、县水利??

参与处理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之间和信教群众因水源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g、县广电??

参与处理因广播影视作品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

h县文化??

参与处理因出版物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

1、县林业??

参与处理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和信教群众因山林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3应急响应

3.1分级响应

3.1.1特别重大事件(i级):事发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并在2小时内先通过电话向县维稳领导小组和榆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告,然后再书面报告。收到二级事件相关信息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与事发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由领导小组在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后,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程序,并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1)靖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民族宗教事务局及时将信息上报县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或组织协调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负责对事件新闻发布内容的审核;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成立指挥部,启动相应程序开展处置。

a、协调外事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涉外事务。

b、协调教育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教育机关处置学校中发生的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

c、协调公安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公安机关处置以下事件: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土地、草场、矿山、水源、山林等权属纠纷及民事纠纷引发的聚众械斗等事件;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群众集会、游行等事件;因在日常生活中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需要公安部门参与处置的其它相关刑事案件。

d、协调民政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民政机关处置边界地区发生的因对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涉及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的事件。

e、协调国土资源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国土资源机关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f、协调水利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水利机关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水源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g、协调农业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农业机关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草场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h、协调广播电视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播影视机关处置因广播影视作品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

i、协调新闻出版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新闻出版机关处置因出版物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

j、协调林业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林业机关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山林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k、靖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党委、政府处置以下事件: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因在日常生活中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事件。

l、协调新闻中心负责指导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对外报道。

(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信息并经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立即报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信息。同时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与县政府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派员赴事件发生地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对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及时向县维稳办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告。

局做好相应工作。

3.1.2重大事件(ii级):事发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要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并在4小时内通过电话向县维稳办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告。收到ii级事件信息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与事件发生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由领导小组在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后,决定启动ii级应急响应程序,并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i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1)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把信息上报县政府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协调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负责对事件新闻发布内容的审核。

(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信息并经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立即报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信息。同时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与县政府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派员赴事件发生地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对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及时向县维稳办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告。

3.1.3较大事件(iii级):事发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要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并在12小时内向县维稳办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书面报告。收到iii级事件信息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与事件发生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由领导小组在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后,决定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程序,并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ii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1)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及时把信息上报县政府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协调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

(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信息并以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立即报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信息。同时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及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有关情况或发出通知,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要求密切注意事态发展情况,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1.4一般事件(iv级):事发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要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并在24小时内向县维稳办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书面报告。收到iv级事件信息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与事件发生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由领导小组在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后,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程序,并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v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1)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把信息上报县政府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协调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以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

(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信息并经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立即报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在4小时内向县政府应办报送信息。同时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及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有关情况或发出通知,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要求密切注意事态发展情况,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2信息报送及处置

3.2.1县政府各部门对本部门管理领域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应及时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通报。

3.2.2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新闻发布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区分事件的性质、规模,分类处理。当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达到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程度时,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事件新闻发布内容的审核;当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达到较大(iii级)程度时,按照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事件新闻发布内容进行审核并报县政府和新闻主管部门审批后,向外界进行客观、准确、全面、及时的发布。

3.2.3各乡镇党委、政府信息报送及处置

(1)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分级负责,形成一个覆盖面广、反应灵敏、渠道通畅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网络。

(2)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在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信息报送的主渠道作用,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注意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收集和报送。

(3)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把当地发生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有关情况报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便民族宗教事务局了解情况,正确决策,及时指导工作,牢牢掌握处置问题的主动权。对迟报、漏报的,要给予批评,瞒报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3后期处置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妥善地协助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中伤亡群众的救治工作,并组织开展对事件损失的评估工作,总结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4应急保障

4.1组织保障

处置少数民族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发生突发性事件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涉及的范围,组成处置突发事件的临时领导小组或工作组,按照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工作。

4.2人员保障

组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预备队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及当地党委、政府的有关同志组成。

4.3资金保障

预防和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所需经费纳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项目支出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预算执行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4.4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信息收集、传输、处置、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以完善各乡镇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道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讯系统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4.5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处置事件应急预备队员所必需的车辆、照明、通讯器材等物资的充足。

4.6人员培训

积极组织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备队员开展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及有关方面的培训,不断增强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5附则

5.1预案管理与更新

5.1.1预案管理

本预案正式文本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并报县政府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备案,同时报送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

5.1.2预案更新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情况的变化和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和教训进修订与更新,特别是根据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应急预案的修订与更新工作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修订与更新的程序是: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修改意见,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审定后报县政府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备案,同时报送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

5.2奖励与责任

对在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中成绩突出的人员,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参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5.3预案解释机关

本预案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5.4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4

防范重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消防火灾为了更好的保障常青树养老院在发生火灾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限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及消防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养老院的情况,特殊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赵海全

副组长:张爱珍

组员:王凤梅左宝兰歹艳敏郑彩云陶亚赵鹏妞

二、人员配置

一楼:张爱珍王凤梅左宝兰赵鹏妞

二楼:赵海全歹艳敏郑彩云陶亚

灭火器配置:

一楼:灭火器8把

二楼:灭火器5把

三、消防预案

1、发生火灾相关人员要保持头脑清醒、冷静,第一目击者迅速呼救,呼救相关人员紧急扑救,同时拨打119.

2、逃生

火势较大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每层楼两人救火,两人先救人后救物,为防止老人烧伤、窒息,尽量将老人用湿棉被或湿毛巾江头部覆盖。

3、选择主政方向

根据我院情况,老年人大多行动不便,无自行逃跑能力,故无论何时,都应将救火、减慢火势为主,并紧急疏散不安全区域内的老人

四、安全预防措施

1、配齐消防器材员工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控规程,懂的正确使用灭火器与消火栓。灭火器一年一换。消火栓经常保养、维修,保持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记录。

2、定期组织员工听取安全知识讲座,使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责任,防火措施。

五、人员疏散、逃生

1、当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燃易爆物品,使用附近灭火器或消防水龙头进行灭火,并拨打“119”报警。

2、组织内部工作人员带领老人疏散,老人听到信号后,马上用湿毛巾握住口鼻。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紧急疏散,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应对紧急情况,参与疏散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指导部的指挥。

六、注意事项

1、在应急行动中,大家必须密切配合,服从领导指挥,确保救火工作的畅通与安全。

2、灭火疏散中,首先确保人员安全。

3、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认真熟悉应急预案。

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5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生突发事件的预防、预控工作

1、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事件,如由心理原因引发的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重大失窃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件,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2、加强学生的日常教育工作,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增强师生的处理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3、组织多层次的预警体系,在各班级设立信息员,建立信息反馈系统,与班主任、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管理人员组成畅通的信息网络,及时反映各种突发事件的信息。

4、强化管理、增强责任心,各级管理人员加强检查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及时发现、处理隐患。

5、完善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对重点学生进行预控。

6、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

7、加强学生用餐管理,严禁学生叫外卖,加大学生食堂的检查工作。

二、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也可直接向学校值班领导、分管德育领导、分管理安全领导或者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室或市区医院,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同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组织人员对事件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自杀案件的侦查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汇报,同时及时在学生中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班主任应该将情况向学校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小范围冲突、打架情况,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班主任。发生学生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首先立即报告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同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室或市区医院诊治。同时班主任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3)对大规模学生群殴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获悉情况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4)发生学生伤亡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查清事件原因和经过,对于重大事件还应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4、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办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配合学校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失窃学生的稳定工作。

5、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获悉情况应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6、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报告。

(2)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导现场进行灭火。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打开消防通道,疏散学生,隔离电源,力争将损失减到最低。

7、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突发性急病或食物中毒后,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

(2)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德育处、安全办问明情况后,应立即与校医室取得联系,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校医室救治或派车送至市区医院,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3)如发生重大急病以至涉及生命危险的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如发现学生中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或大面积食物中毒事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除立即与医院取得联系外,还应及早采取隔离等措施。

8、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处理预案

(1)学校应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针对存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建立定期约见制。

(2)学校对心理疾病严重的学生应向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进行个别咨询或联系转介到相关机构或医疗单位。

(3)对于有过激行为(如自杀)、突发精神障碍的个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学校应及时与学校心理援助部门联系,并通知学生家长。

三、学校一旦发生学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四、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五、学校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校长

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6

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幼儿园自然灾害事件的本事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台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幼儿园校舍倒塌、学校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幼儿园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幼儿园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职责。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五个班主任领导负责,教师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工会主席负责管理。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本事。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

1、在镇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全镇幼儿园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全镇各幼儿园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景,分析、研究幼儿园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一样季节和情景,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指导和督查各班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景。

5、总结、推广部分班级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7、在镇、村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幼儿园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幼儿园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幼儿园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幼儿园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幼儿园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职责和权力向幼儿园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幼儿园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景。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景,结合幼儿园的特点,幼儿园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景,确保师生的安全。

八、职责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幼儿园一把手是本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对师生安全、学校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职责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异常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责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幼儿园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职责人相应处分。

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7

一、总则

1、为使学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付和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尽最大可能避免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化危机为转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局关于学校突发事件处置与应急预案的精神,制定本应急预案。

2、树立“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思想,全校各部门和处室,在一旦突发事件发生时,能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序应对。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中突发性事件指学校内突然发生的不可预料的严重危害师生安全,影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以及会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事件。具体包括:

1、学校火灾事故;

2、组织外出活动时的意外事故;

3、学校建设、校舍及设施设备引起的安全事故;

4、学校食堂供餐或其他食品、饮品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5、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师生员工的相互挤压事故;

6、来自校内外的袭击、伤害性事件;学生失踪、绑架事件;

7、感染性或季节性、暴发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

8、由各种原因发生的.师生员工出走、自伤、自虐、自杀事件;

9、学校财产被盗事件;

10、学生在非教学时间的校外意外伤亡事件;

11、群体性上访事件;

12、在校学生刑事犯罪事件;

13、其它自然或人为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长室、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并聘请法制副校长指导学校安全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成员随岗位变化自然调整,常态下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在突发事件来临时,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

2、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统一负责处理,校长外出时,由校长指定校领导或由在家的最高领导统一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由副校长(或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党政办负责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收集和报道。

(2)、德育处、总务处、教务处、教科处等协助分管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工作,如人员疏散、现场维护等工作。

(3)、校长室、工会等做好突发事件原因的调查,责任的追究,责任人的处理。

四、突发事件的处理

1、突发事件的处理必须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自身力量并迅速请求社会有关方面快速开展各项救援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必须在事发的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采取措施情况、进展和下步打算等。相关领导再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立即指挥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确定的相关人员职责开展工作。

3、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根据其性质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地妥善加以处理。如校园内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除及时向校长报告外,还需再取样本(如呕吐物等),保护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并进行对症的应急处理,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告;如有流行传染病发生,马上对有关人员进行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对各处室进行消毒,既要向上级领导汇报,又要通知家长。在碰到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时,更要沉着冷静,决定采取相应措施,除组织抢救疏散外,要及时向消防、交警等有关单位报告,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基本控制后,应调查清楚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相关责任,认定事件性质,形成调查报告,并对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5、信息报送。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班级、知情者和学校各部门应立即将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立即报告校长室。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2小时内报送,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即时报,最迟在半小时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五、突发事件的预防

1、全校师生员工要有“防范于未然”的思想意识,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工作制度,及时妥善处理校园中可能发生的偶发事件,把不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每学期开学前,总务处负责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危房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3、总务处、德育处要定期对灭火器、应急灯、楼道路灯、教学楼、寝室楼的用电线路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及时维修。

4、加强食堂和小卖部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安全。食堂和小卖部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对进货核查、消毒、取样等实行登记签名制;要加强食堂和小卖部安全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件发生。

5、切实执行《学校安全卫生工作条例》,加大教育的宣传力度,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班队课等形式,广泛开展预防知识宣教教育,及时印发教育资料,增强师生员工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经常邀请交警、消防人员、法制讲师团、法制副校长等来校为全体师生作交通安全、消防知识、法律知识讲座。

7、规范门卫值勤制度,严格进出人员登记。

8、完善夜自修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请假、点名制度,发现学生无故未到校的,及时与家长联系。

9、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

10、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有机地渗透到各门学科的教学中。

六、常用报警电话:

xxx

七、责任追究

1、学校各相关处室人员违反本预案有关规定要求导致突发事件处理受到影响或者导致事态扩大,给相关责任人及其主管人员以相应的处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重处分。

(1)突发事件接报者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导致事件处理受影响的;

(2)相关人员后勤保障不力,延误突发事件处理时机的;

(3)相关人员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信息未经领导审签,导致错报、漏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4)相关人员未及时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导致事态扩大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以相应的处分。

(1)因管理混乱、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导致突发事件发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2)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导致损害扩大的;

(3)相关当事人未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导致处理时机延迟的;

(4)拒绝、阻挠事件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隐瞒事实真相的。

3、违反本预案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8

在过去的这两个星期里,我有幸参加了xxx第三期公共应急管理培训班。在培训过程中,我通过认真学习、深入思考,踊跃参加班级和小组讨论,交流各单位成熟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努力提高自己在应急管理方面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感到收获很大,体会很多。下面我非常荣幸作为第二组的代表跟大家分享一下本次培训期间的收获和感想。

一、 本次培训班的总体感受。

回顾近两个星期的学习生活,我深切地感受到这次学习,涵盖的知识面丰富,触及和探讨的问题深刻,思考和分析公共应急管理的观念先进、视野开阔、思路清晰,对指导我日后工作的帮助大、针对性强。具体来说,本次培训班给我以下几点感受:

一是组织安排细。这次培训班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公共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视,行政学院以及清华大学的各位老师对培训班都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对课程设置安排以及参训人员的吃、住等各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做到了精心安排,周密组织,为我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临时组成的班委也切实负起了管理、组织、协调、服务等职责,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我们学员间的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二是培训规格高。本次培训班在东莞行政学院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还安排了前往国家最高学府清华大学进行集中培训,授课老师都是高等学府、国家部委的一批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学者以及对本领域工作有深入研究的市应急办、信访局、地震局、卫生局领导,他们的授课凝聚着大量的知识的结晶,其深入浅出的讲解,迅速有效地传递着最新和最具实践经验的应急管理信息,他们的授课让我感到受益匪浅。

三是学习内容精。我觉得本次培训切实做到了“缺什么、训什么”的原则对课程进行了合理安排,整个培训,既有基础理论辅导,又有业务知识指导,从理论到实践,从宏观到微观,既有思想高度,又有理论深度,实践性很强,对于我以后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将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效性,为日后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是教学计划实。整个培训过程,计划周密,落实到位。在半个月的时间里,安排了涉及应急管理各项内容、各个环节的13个专题,也有既有集中授课、也有实地考察,整个培训班安排紧凑,让我有尽管学习培训时间短,却胜读十年书的感觉。

二、本次培训班的收获。

通过这次系统化的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了我的应急管理知识层次,对提高理论水平、澄清模糊观念、增强业务能力、找准工作定位,都有很大帮助!本次培训班的收获,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认清了形势,提高了认识。此次学习中老师所讲授的内容都紧贴国内外和我市当前最新的应急管理的形势和研究内容。张勇军处长的“xxx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和思考”,王学敏老师的“当前东莞社会管理的突出问题和对策”、王振耀司长的“中国自然灾害形势与国际应急管理体制”、等多个专题教授,进一步加深了我对应急管理的发展形势的认识,对当前应急管理所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清楚了自身肩负的使命及责任,责任感和使命感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本次学习,看到了许多自己和本单位本单位和本人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以前没有认识到的问题和不足,从而为自己以后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二是增长了见识,拓宽了思路。本次培训授课的老师都来自国内知名大学的专家学者和应急管理的相关部门领导,他们的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教授的各个专题,观点鲜明,内容生动,论述清晰,启发性强。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一番番激烈的讨论,一位位老师精彩的讲述循序渐进的启发了我的思维,使我不断地思考、提高,全面加深对我国应急管理领域的研究方向、当前应急管理的热点问题等方面的了解,对今后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实施科学管理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也使我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技巧进一步丰富、观察问题的视野进一步开阔。特别是组织我们参观了国家地震应急救援训练基地,让我们近距离了解了国家应急管理的具体实践和做法,进一步丰富了我们的应急管理理念和工作思路。

三是掌握了知识,提高了能力。由于我对应急管理工作接触时间短,应急管理知识基础不扎实,经验较为缺乏,本次培训班为我提供了一次系统的学习机会,让我全面地掌握到应急管理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相关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应急管理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和领会。如黎雪琴副局长讲授的“我市信访情况介绍”、王郅强教授讲授的“社会群体突发事件应急与危机管理”以及傅思明教授讲授的“突发事件应对与危机管理”让我有效掌握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原则、方法和步骤;刘铁民院长讲授的“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与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让我了解到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及编制原则;史安斌教授讲授的“危机传播与媒体关系管理”和张巧莉主任讲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让我懂得了应对媒体的原则、技巧和途径;于安教授讲授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讲座”让我明晰了应对突发事件时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培训,我的应急管理的知识结构得到了丰富,理论修养得到了增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了提高。

四是促进了交流,加深了认识。这次培训组织我们到了清华大学进行了集中培训,让我们来自各个镇街的各位学员相聚一起同学习、同生活,让我们加深了解,增进友谊。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学习的机会,让我们互相交流工作的经验和体会,了解各镇街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取长补短,共同促进。

可以说这次培训班的学习,给了我莫大的帮助,不仅把我引进了应急管理知识殿堂的大门,让我提高了应急管理思想认识,掌握了一些应急管理工作方法,有效提高了自己的应急管理业务素质;而且使我的应急管理理论水平和理念有了较大提高,更清晰地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许多问题和不足,知道了努力提高自己的方向,我将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积极学习,不断总结提高,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重点提高自己解决复杂矛盾、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把自己尽快培养锻炼成为一名具备丰富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管理技能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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